阿勒泰地区_家教机构对家长和教员隐瞒收取中介费是违法行为吗?_教员分享_硕博家教网_全国连锁
欢迎来到硕博家教网, 请先[登录]  [注册]
阿勒泰地区
咨询服务热线 13186159609 上班时间:8:00-22:00
当前位置首页教员分享家教机构对家长和教员隐瞒收取中介费是违法行为吗?
家教机构对家长和教员隐瞒收取中介费是违法行为吗?
来源:黎婷 作者:黎婷 发布时间:2022-10-19 23:45:56 点击量:2124
您好,家教机构提供的一种居间服务。 行业内一般机构免费为家长提供满意的教员,对于推荐成功的教员,机构收取一定的信息服务费。 这种情况家长是否一定需要知晓,并不影响机构和教员达成的合作。通常大多数机构会在,教员接单前进行信息费沟通,只有在教员付了信息费之后,机构才会给家长推介教员,推介后试课成功,课时费家长正常向教员支付。 所以您说的隐瞒信息费,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成立的。 关于是否违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间是属于中介服务中的一种,因此在居间服务也是可以收取服务费的。但是对于居间服务费的收取也是有限制的。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关于居间的费用限额,目前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属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前提是合同内容必须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也有机构同时向家长和教员双向收取服务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果机构单方面,隐瞒收费,那他的的费用最终从哪里收了? 依据上述的法律解释,可以理解,只要是家长愿意,教员愿意,机构双向收费法律上也没有限制。 综上,希望可以解开你心中的不惑,对你有所帮助。

关注硕博家教网微信公众号,互动精彩。

客户服务热线

13186159609

教员QQ群

975615637

在线客服